法制网讯 记者黄辉 通讯员肖进聪 涂夏强 房管局干部将查封房产非法转移过户,江西省泰和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宣判,依法判决犯罪嫌疑人康某、肖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康某、肖某身为房管局干部,负责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工作,在履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将法院已查封房产非法转移过户,导致债权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两人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犯玩忽职守罪。鉴于两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主动赔偿损失,已取得债权人谅解,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应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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