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新余市纪委去年共立案24件2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9人,科级干部5人,挽回经济损失约8000万元。
去年,该市对4个县区、5个市直单位党委、纪委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全市12个县级领导班子、26名县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46件52人,其中县级干部18人。
同时,该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45起,处理79人,市县两级纪委公开通报28次,曝光典型案例63起。全市共立案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31件,处分1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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