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市直机关实行夏季工作时间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6年4月5日(星期一)起,上午工作时间9:00—12:00,下午工作时间调整为13:30—18:00。按惯例,我市每年4月第二周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实行夏季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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