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抖音名为“抖哥打抖”的网友发布多条视频,反映渝水区检察院办案不公的不实言论,引起不少网友关注。
但是,事实真相是这样吗?
抖音视频中的男子系渝水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开设赌场罪的被告人沈某。
经查,2018年4月至5月,沈某先后在新余市暨阳尚品国际、新余学院后村等地租赁场地,通过陈某(另案处理)获得“大富豪电玩城”“美人鱼电玩”等赌博手机网络游戏平台的运营管理权,并雇佣两名同案人负责平台运营、游戏推广等工作,直至2018年9月被查处。期间,赌资数额累计100多万元,获利70多万元。同时,2018年4月至9月,沈某和另一同案人为陈某经营的“澳门”“千炮”“威尼斯”赌博游戏平台收取赌资340多万元。
日前,经法院审理,沈某因犯开设赌场罪且系案中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
疑问一:沈某为什么签署了两次认罪认罚具结书?
回应:本案是一起涉及三人开设赌场的共同犯罪案件。根据案情,承办检察官对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均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签署第一次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因疫情原因值班律师未能到场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沈某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不发生法律效力,继而出现签署第二次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疑问二:为什么沈某签署的前后两次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不一样?为什么对其他两名同案人适用有期徒刑缓刑,而对沈某适用有期徒刑实刑?
回应:为更加精准地提出量刑建议,参照近期本地同类案件中对受雇佣为开设赌场提供帮助的从犯多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承办检察官对本案第一次认罪认罚具结书中的量刑建议进行了适当调整,鉴于沈某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他两名同案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主犯沈某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不变,罚金数额相对减少,对其他两名从犯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缓刑,且经渝水区司法局社会调查该两人适用社区矫正。检察机关提出的对沈某判处有期徒刑实刑以及其他两名同案人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疑问三:本案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沈某猜测的因为没有送礼而有失公正的情况?
回应:经核查,沈某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对其开设赌场的事实认罪认罚,并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直至一审宣判前,沈某均未提出异议。一审宣判后,沈某反悔上诉,希望得到缓刑判决,未被审判机关采纳。于是沈某主观臆测,以抖音视频形式,对办案检察官进行人身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后沈某虽然将其制作的抖音视频删除,但仍以其他形式继续散布不实言论,扰乱正常的网络秩序。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尊重事实、遵循法律边界,三思而后行。这不仅是对真相的尊重,更是对个人的自我保护。净化网络言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 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第八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第十条 本解释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公平公正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渝水检察人将一如既往地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坚持秉公依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渝水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