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劳动者高温作业室外劳动者高温作业

  立秋已经一周了,天气也渐渐变凉,但是,记者连日来在南昌街头巷尾采访发现,不少人从未领过高温津贴,部分受访者甚至不知何为高温津贴。 

  现象  快递员大多没有高温津贴 

  昨日,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李振发正在叠山路大众商场附近派件。记者注意到,昨日虽然天气凉爽,但李振发的衣服上还是有明显的汗渍。“我做快递有2年了,在工资表上,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补贴,今天不是听你说,我还不知道有高温津贴。”李振发说。记者分别询问了位于民德路、中山路附近圆通快递等几家快递公司的分发点,这几个点的负责人说,他们属于“承包制”,没有高温津贴。 

  和快递员一样常在外面跑的还有销售人员,刘明(化名)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每天都在外拜访客户。“小公司哪会发高温补贴,冰绿豆和冰西瓜就是我们的夏季福利了。” 

  红谷中大道上八一桥处附近的川湘菜馆,是附近工地的建筑、装修工人常去吃午饭的地方。昨日中午,记者在菜馆询问了十余名工人,他们也表示从来没有领到过高温补贴,绿豆汤和西瓜是常见的“降温标配”。 

  高温补贴几乎“零投诉” 

  公司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记者了解到,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投诉举报,一种是拨打南昌市总工会12351职工维权热线。南昌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曹瑞告诉记者,今年几乎没有接到相关投诉。据她介绍,企业不发,员工可以投诉,他们会通过相应的渠道与企业负责人协调。 

  另一种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热线12333进行投诉,或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相关负责人乐丹表示,今年以来,全省拨打热线进行相关投诉的案例非常少。“往年这类投诉都不算多,即使有,也都是私企的员工,接到投诉后,我们会转交给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协调。” 

  怕丢工作,多数人不敢维权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人对有没有高温津贴并不是很在意,而为了高温津贴去向相关部门投诉自己工作的公司,对很多人来说更是不可能的事。  “我是听你说才知道高温补贴。”李振发表示,投诉就可能丢掉工作,没人会那么傻。刘明也持相同的观点。 

  南昌市劳动监察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违法成本本来就低,劳动者不敢主张自己的权益,更使得用人单位违法的风险成本几乎为零。他认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应当承担更多责任,在推动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方面下狠招、出实招,才能让高温下的劳动者权利保障落到实处。 

  探因政策 

  室外劳动者240元每月,不得以饮料药品冲抵 

  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起,江西就已经调整了高温津贴的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的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增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80元调增到160元。同时,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也调整为每年4个月,随工资一起实行按月发放。 

  此外,我省还规定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全体在岗工作人员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药品及保健用品,用人单位不能用清凉饮料、药品及保健用品冲抵应发放的高温津贴。 

  监管文件不能作为执法依据,落实打了折扣  省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侯宏玉介绍,按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监察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支付,对于逾期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江西省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侯宏玉坦言,在他们以往所监管的用人单位中,私企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情况较多,而作为监管单位,他们只能出面协调,但由于相关的文件没有强制性,在很大程度上使得高温津贴的发放落实打了折扣。侯宏玉表示,劳动者没有强烈的维权意识,这也是高温津贴无法真正落实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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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温津贴发放“三六九等”现象令人忧 

  据新华社消息 早在2012年6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就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在不少地区,这一规定在执行中走样变形,“正式工”的津贴能够领取,“临时工”却未能享受同等福利。此外,建筑、快递以及修理行业等企业漏发高温津贴的现象较为普遍,俨然成为了业内“潜规则”。不少企业根本没有发放;少数企业虽然发放了津贴,但发放标准明显低于当地规定的统一标准。 

  实习生 付婉婷 游力涵  记者 蒋雅楠 贾明 文 首席记者 万勍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