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起,江西正式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成为全国首批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的省份之一。但是,新政出台以后,很多需要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江西网友却似乎并不知道新的不动产登记流程是怎么一回事,与过去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有哪些不同,因此在办理过程中花费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为此,新浪江西参考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与南昌国土资源局发布的最新公告,整理了出了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一些要点,希望能帮到大家。
不动产并不仅指原来的房屋、土地
根据最新出台的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可以办理登记的不动产不仅包括房屋、土地,也包括海域、林木等定着物。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是登记申请书;
二是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是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是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是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而根据国务院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需要办理的可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网站查询下载。
持有原土地证房产证不需要更换不动产权证
按照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采取“不变不换”的原则。即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仍然有效,如不需办理交易、变更等登记,大家可不用申请换证。
持有房产证,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持有房产证办理不动产登记,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房产权利人信息与土地权利人信息一致的,登记材料齐全的,正常办理;
第二种类型是有房产证,无土地证(从没办土地证),登记材料齐全的,正常办理;
第三种类型是房产权利人信息与土地权利人信息不一致的,房产权利人要先登报声明,办理注销后,材料齐全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有关部门应在30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
与传统的房产证、土地证相比,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全国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作为不动产的“身份证号码”,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但为了获得不动产单元号,需要经过外业调查、测量,内业数据套合、整理、检查、拓扑关系处理、入库等一系列“落宗落户”过程,这也直接导致与单纯的房屋登记和土地登记相比,不动产登记需要更长的时间。但即使如此,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也对办理时限作出了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前,根据南昌国土资源局的规定,南昌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办结时限已经压缩至15个工作日。
南昌不动产登记办理地点有哪些?
根据南昌国土资源局发布的信息,目前南昌不动产登记共设6个办理地点:
1、市房管局办证大厅(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香江路199号),咨询电话:83808530,主要受理业务类型:交易类转移登记(一楼办理)、抵押登记(二楼办理)。
2、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窗口(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咨询电话:83817850,主要受理业务类型: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非交易类转移登记、查封登记及纯土地登记业务等。
3、湾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湾里区招贤路312号),咨询电话:87951613,主要受理业务类型:湾里区内各类不动产登记。
4、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榴云路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管理局附近),咨询电话:87951695,主要受理业务类型:经开区内各类不动产登记。
5、桑海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桑海区新棋周东大道开发区管委会),咨询电话:83062273,主要受理业务类型:桑海开发区内各类不动产登记。
6、高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高新区火炬大街999号),咨询电话:88106731,主要受理业务类型:只受理高新区自建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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