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江西常住户口登记:非婚生育随父落户需亲子鉴定

  南昌新闻网讯 2015年12月30日,江西省公安厅发布新规,对于非婚生子女要求上跟随父亲户口的,需要前往司法机构做DNA亲子鉴定。近日,记者了解到,新规施行一个多月来,DNA鉴定机构的业务量一月份同比增长了15%,规模较大的鉴定中心业务量达到250例,业内人士称,鉴定热度预计还会为期约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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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惑:年纪未达结婚年龄 孩子怎么上户口?

  上周五,在新建区公安局户政科内,来自新建区石岗的小夏(化名)为了孩子的户口问题,内心充满焦虑。经过民警的询问,原来小夏的孩子今年已经1岁多了,可是小夏和妻子当初结婚的时候,因为未达到结婚的年纪,所以没有打结婚证,孩子成为了黑户。

  为了帮孩子交医保,小夏今年与妻子达到结婚年纪后,特意打了结婚证,虽然拿了结婚证,可是小夏心里很疑惑,孩子是否能正常跟随自己上户口。得知小夏的来意,民警耐心地向小夏解释称,虽然小夏在达到结婚年纪后,打了结婚证,可是孩子是在结婚之前生下的,根据去年12月30日江西省公安厅颁布施行的《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小夏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小夏需要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户口本,如果要跟随小夏的户口,则小夏还要前往司法机构做一份DNA鉴定,DNA鉴定结果报告证明小夏是孩子的父亲,才可以把孩子的户口上到小夏名下。

  解答:新规定非婚生育随父落户需亲子鉴定

  据新建区公安局户政科的民警介绍,根据2014年7月,江西省公安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如果是非婚生育的孩子,父母只需要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双方的户口本可以上户口,若没有结婚证和医学证明,父母先做一份询问笔录,之后前往司法机构做DNA鉴定,补出生医学证明。

  而根据2016年1月1日施行的《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对之前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要求父母双方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其中一方的户口本。如果没有结婚证,则需要出示“非婚生育说明”,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在助产机构出生的,本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在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其中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同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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