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日前印发《江西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评价报告》(下称《报告》),提出6条政策建议力促新型城镇化发展,包括促进江西6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等。

  《报告》提出,以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为主体,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和建设;以南昌、九江、赣州为支撑,培育建设南昌大都市区、九江都市区、赣州都市区。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综合实力,加快县城发展,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小城市。深化规划体制改革,加快《江西省空间规划》编制,全面推行市县“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管控城乡空间。提高规划质量,尊重自然格局,把山、河、林、湖等生态元素融入城镇建设,使山水城融为一体。

  《报告》提出,制定出台全省推进“三个1亿人”实施意见,提出促进江西6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270万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600万人就地城镇化实施方案,真正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加强政策引导、激励和宣传,建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既有合法权益延续机制,着力在就业、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方面全面落实同城同待遇,引导农民放心进城落户。

  《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壁垒。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划定大中城市建设用地边界和城镇开发边界。切实加强中小城镇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社区、农村公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