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全面二孩”政策施行以来,很多适龄家长都想给家里添个“二孩”,生育小高潮即将兴起。
好消息也传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明确鼓励“一对夫妻生两个孩子”,删除了有关晚婚晚育假的规定,同时规定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在国家规定的假期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达到158天,并给予男方15天护理假。
产假时间增多,有市民询问福利待遇有没有什么变化,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有没有增减?应该怎么去报呢?江南君给大家好好算算。
问职工要交给生育保险多少钱?江南君从南昌市财政局获悉,南昌市调整了职工生育保险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执行。
据了解,南昌市符合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条件,经报南昌市政府,南昌市财政局、人社局决定结合南昌实际情况,将生育保险费率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执行。执行时间为去年10月1日起。
南昌市要求加强对生育保险政策的监测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低于3个月支付额度的,要制定预警方案。累计结余不足支付时,要通过加强支出管理、临时补贴、调整费率等方式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问生个孩子最终能领到多少生育保险?那么江南君就给你好好来算下这笔账。
按照相关规定,南昌怀孕女职工生育险待遇标准主要分为两大块:一是生育医疗费,二是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最高限额结算标准如下:
1、提倡婚前医学检查,凭结婚证和相关检查材料参保职工男女(初婚)双方每人按100元支付。
2、实行产前检查后,凭准生证和相关检查材料可在分娩或流(引)产后按不超过以下标准支付;
(1)妊娠12周以前流产的产前检查费160元;
(2)妊娠28周以前引产的产前检查费360元;
(3)妊娠至分娩时的产前检查费560元;
3、生育期间的医疗费按不超过以下标准支付:
(1)正常阴道分娩1400元;
(2)阴道手术产1900元;
(3)剖宫产3500元;
生育津贴
按参保职工本人生育或流(引)产时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月缴费工资(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低于参保职工本人分娩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时,单位可自行补齐。满22周岁以上生育的加发0.5个月的营养津贴,超过28周岁以上高龄初婚晚育的,再加发0.5个月的营养津贴,其他生育津贴计发月数按原规定执行。
由于目前政策还未具体落地,生育津贴计发时间到底是按98天还是158天计还有待落地,那么就有了两种结果:
98天
用人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享受天数(98天)。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缴费基数(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月,那她生育前后休了9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3000元除以30,再乘以98,得出她的生育津贴就是9800元。
158天
用人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享受天数(158天),也以单位月工资3000元基数来算,得出她的生育津贴就是15800元。
关键部分来了!
也就是说,如果按最新标准支付,生个孩子可以领到生育医疗费(按正常阴道分娩1400元来计算),也就是产前检查费560元+1400元等于1960元,加上生育津贴15800元,单位女职工可以领到17760元。
如果按98天计算,也可以领到11760元。
江南君读书多,不会骗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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