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
南昌市东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第18号令
公 告
为规范有关车辆和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3日零时起,禁止我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车辆擅自前往湖北等重疫区接送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前往湖北等重疫区接送人员,也不得与外地车辆接驳转运湖北等重疫区人员。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接送对象中有属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等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二、特殊情况确需前往的,必须向所在街办(镇、管理处)提出申请,如实申报接送时间、接送人员身份信息、使用车辆等信息。经街办(镇、管理处)严格审核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三、经批准的车辆返程后,由所在街办(镇、管理处)负责,按程序严格落实人员接受14天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隔离期满前须通过核酸检测为阴性方能解除隔离留观。返程车辆必须统一集中停放,集中消毒。对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2020年2月23日


西湖区
西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020号
西湖区关于进一步压实复工复产
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通告
为进一步明确复工复产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复工复产企业实现安全无疫生产,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进一步强化员工管理。企业要规范员工工作时间,错峰安排员工有序返岗,优先安排市内,省内员工返岗工作,对返岗员工是否存在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建立员工返岗台账,对来自湖北等重疫区人员,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2.进一步强化健康管理。企业要对返岗员工每天至少两次进行体温监测,做好体温监测记录,对在工作期间出现发热(≥37.3℃)症状的员工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确保发热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进一步强化门岗管理。企业门岗要安排专人值守,对本企业车辆或进出企业的社会车辆和外来人员进行严格登记,规范管理,确保进出车辆和外来人员登记台账清楚,进出有序。
4.进一步强化用餐管理。企业员工用餐要严格实行分餐制,严禁聚集性的圆桌式、自助式集体用餐,提倡错峰用餐,分时用餐,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进一步强化住宿管理。具备住宿条件的企业要安排好员工住宿,确保宿舍通风,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和日常消杀,保证宿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6.进一步强化封闭管理。除对外营业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确保生命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原则上只为企业员工进出安排一个进出通道,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置必要的应急隔离房间,以备不时之需。
7.进一步强化卫生管理。企业要加强企业生活区、生产区、工作区等重点部位和公共场所的卫生环境管理,建立日常消杀制度,建立消杀台账,做到每天日常消杀不少于两次,确保企业无疫安全生产。
8.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企业要加强对员工进行新冠肺炎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和消杀设备,并要求员工做到口不离罩、足不出厂、饭不聚吃、人不聚聊、手要勤洗,指导、监督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复工复产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双重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国家、省、市及西湖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指令要求,抓好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来源:南昌发布综合南昌东湖区发布、南昌西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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