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解决群众反映的乱收费问题,确保党和国家在教育方面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得以贯彻落实,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和时限

  检查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包括非义务教育幼儿园)

  检查时限:2018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对重大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可追溯上一年度。

  检查方式和时间

  检查方式: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市场监管局负责本辖区检查工作。市局对市管中小学及开发区、八里湖新区中小学教育收费进行检查;柴桑区、浔阳区、濂溪区对本级中小学教育收费进行检查。

  各地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对本辖区的学校按公立学校100%,民办学校不低于50%比例进行重点检查。学校作为收费主体责任,要先组织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

  检查时间:2020年7月-9月底为自查阶段,10月至11月为重点检查阶段。

  检查内容

  (一)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落实情况;

  (三)幼儿园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提高收费标准,违反规定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各类费用;

  (四)中小学在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范围外擅自增设其他收费项目,从伙食费中列支食堂正常成本以外的任何与学生伙食无关的费用;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行为,代收项目费用是否按时结算清退;

  (五)是否存在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行为,是否存在跨学期收费行为,是否存在超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行为;

  (六)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然继续收取的情况;

  (七)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乱收费行为。

  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开展的教育收费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务必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检查不走样,不跑偏,取得实效。

  (二)严肃纪律。参加检查的执法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检查中不配合和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乱收费典型案件,要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

  来源:九江市场监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