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许佳慧报道 :9 月 9 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切实做好我省禁捕退捕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该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扎实做好禁捕退捕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做好困难禁捕退捕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扎实推进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保证,是落实 " 六稳 "" 六保 " 工作的具体体现。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困难退捕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通知》强调,要切实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用足、用实、用好各项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退捕渔民,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要强化 " 单人保 " 政策执行力度,对禁捕退捕渔民中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 " 单人户 "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因祸、因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退捕渔民,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对有特殊重大困难的,可通过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采取 " 一事一议 " 方式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通知》要求,要做好跨部门信息共享,民政、农业部门要定期开展禁捕退捕渔民基本信息比对工作,并根据比对结果,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动态跟踪监测。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做好退捕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