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永波 日前,一高校学生孟某、何某等人来到学校篮球场打篮球,顺手便将手机放在了篮球架下。男子张某在该校闲逛时,见篮球架下有两部手机(后经鉴定,价值7375元),便佯装看球将两部手机偷走。后来,张某再次来该校作案时,被学生和保卫处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近日,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4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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