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男子倒车没注意,不慎致人死亡。近日,东湖区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张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2014年9月9日14时许,张某驾驶小货车到一工地装运钢管架时,明知小货车后视镜有盲区,却未事先查看道路情况,直接倒车进入钢管架存放的路段,碾压了躺在该路段木板上午睡的工人江某。后来,张某将江某送到医院救治,但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4年9月10日,张某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后来,张某妻子与死者江某的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60万元,江某家属对张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据此,一审法院决定对其作出如上判决。(刘媛 罗陆海 记者 刘永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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