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泥泞不堪 消防栓内无水
13日当天,记者与几十位业主转而来到二期49栋楼前,只见附近除了光秃秃的几颗景观树外,全是黄泥巴没有任何植被绿化。
在1单元和2单元的消防通道门前,记者只看到一个泥巴陡坡,未作任何硬化。随后,记者从1楼到26楼逐层查看内部设施发现,每层的消防栓都未连接水枪,也没有灭火器,记者尝试拧开消防栓的阀门并未发现有水流出。
一位细心的业主打开自来水管道间指出,连接主管的水管泛光,根本就是禁止用作供水的冷镀锌管,“冷镀锌钢管镀锌层是电镀层,锌层与钢管基体独立分层,锌层较薄,锌层简单附着在钢管基体上,容易脱落,故其耐腐蚀性能差。国家建设部早就规定,在新建住宅中禁止使用冷镀锌钢管作为给水管。”
售楼部称:“只卖房不认识开发商”
随后,众多业主表示一直找不到开发商,加之购房合同是在售楼部签的,49栋相关问题应该由其传达给开发商。
在售楼部,记者与众多业主表明来意,希望售楼部工作人员能找出领导或者联系上开发商,对此多名在前台迎宾的售楼小姐表示会帮忙联系,但不断换人离开,在重复10余遍后,记者找到当初询问过的售楼小姐,其表示没领导在不知道。
售楼部全体工作人员将记者与众多业主晾在一边,对新进门的市民微笑迎接询问是否买房。等待半小时之久,一位售楼小姐回应,公司领导周末休息,当记者提出哪个工作日来能见到时,对方沉默不语离开。当记者提出业主对房子交付有疑问,售楼公司是否该传达给开发商时,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我们只负责卖房,不认识开发商。”
消防设施不全 如何通过验收?
无奈之下,记者返回物业公司公示栏看到,49栋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显示,建设单位为“南昌紫金园置业有限公司”,工程名称为“市政公用地产”,竣工验收日期为2015年12月4日。
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发现第61条有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除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资料要求外,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消防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即使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规划、公安消防和环保方面的要求未达到,商品房仍不能视为验收合格,不一定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也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备案。
记者联系消防部门,一名消防大队长明确回复,“不管任何楼盘,消防栓未通水、未配灭火器都不能通过消防验收。”
那么,无效的验收房子如何交付,记者了解到,49栋112户业主已筹资找有资质验收部门全面检查,希望开发商能主动现身回应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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