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鹿龟酒”非法“鹿龟酒”

  南昌新闻网讯 记者从江西省食药监局获悉,近日该局接群众举报,反映饮用标示为“江西樟树市天绿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龟酒”后疑似甲醇中毒。经调查,“江西樟树市天绿药业有限公司”为非法窝点,举报人提供的“鹿龟酒”经检验“甲醇”严重超过国家标准,饮用会造成极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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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食药监部门现发布消费警示:请消费者不要购买和食用标示“江西樟树市天绿药业有限公司”的任何产品,如已购买该公司的产品,请勿食用,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

  食品经营者如正在销售或曾经销售标示为“江西樟树市天绿药业有限公司”的任何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及其招回,并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标示“江西樟树市天绿药业有限公司”的任何产品,请主动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统一电话“12331”进行举报。(程炫 记者 王旭 潘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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