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女子以试婚交往为名,骗取三名男子财物共七万多元。而婚介明知女子实施诈骗仍提供便利,为女子刊登虚假信息。日前,东湖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于梅、张英、余芳、周欣四人予以公诉。
去年5月初,于梅通过周欣的婚介刊登虚假信息,准备以试婚交往为名骗取财物。信息刊登不久,余刚联系了于梅,见面后对于梅印象良好,于是准备和于梅交往。6月初,于梅以试婚买钻戒为名,骗取余刚1万元。后于梅又以进货缺钱为由,骗取余刚4000元。
7月底,于梅又让张英以虚假的身份,再次骗取余刚的财物。张英伪造了一张“胡某”的身份证,并以胡某的身份和余刚联系。两人见面后,张英按照于梅的要求,以给爷爷买手镯庆生为名,骗取余刚2.8万元。
两个月时间,于梅轻松骗到了余刚4万多元现金,但这并没有让她罢休。8月底,于梅让余芳以虚假的身份接近余刚。余芳遂伪造了一张“程某”的身份证,并以程某的身份和余刚联系。见面后,余芳带着余刚到秦飞(另案处理)所开的鲜果店,以给父母买水果为名,让余刚支付了800元购买水果和烟酒。
余刚离开后,余芳将水果、烟酒退还给秦飞。两人而后来到一家购物广场,余芳按照于梅的要求,以给父母买衣服为由,骗取余刚1万元。
此后,李磊、章全也被外表柔弱的于梅所骗。于梅同样以给父母买水果、给父母买衣服为名,分别骗取李磊、章全9080元、1.31万元。
受骗男子发现情况不对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很快警方将于梅、张英、余芳三人抓获归案。经查,于梅、张英、余芳等人以试婚交往为名,骗取余刚、章全、李磊的财物共计74980元。案发后,家属退赔了余刚5.28万元、李磊9080元、章全1.31万元,分别取得了三人谅解。
检方认为,于梅、张英、余芳、周欣的行为涉嫌诈骗,日前予以公诉。(记者 辜砚琦)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