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逃债制造“醉驾碰瓷”事故敲诈债主 男子因敲诈勒索罪获刑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为逃避4万元的债务,男子韩某找了三个人制造“醉驾碰瓷”事故来敲诈债主,没想到事情败露。新京报记者今日从北京市三中院获悉,韩某等四人因犯敲诈勒索罪,终审分别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据韩某交代,他与被害人张先生早就认识,并欠张先生一笔债务。他知道张先生有饮酒驾车的恶习,便计划“碰瓷”后以张先生酒驾为由敲诈其几万元钱,并假装帮张先生把钱给对方,以此来抵消他欠张先生的债务。

  为实施这个计划,韩某找到马某等三人。今年3月30日,张先生驾驶白色汽车到约定的饭店与韩某、马某等聚餐,席间,韩某等人极力劝张先生饮酒。之后,韩某提出让张先生帮忙开车送他们回家,张先生便驾车载着韩某、马某等上路。出发前,马某偷偷致电刘某,将张先生的车辆型号及车牌告诉他,让他提前等候。当张先生的车行驶至预设地点时,刘某驾车故意与张先生的车辆相撞。

  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刘某以举报张先生酒后驾驶机动车相要挟,向其索要6万元,但张先生只愿意赔偿几千元,因双方未达成协议,刘某报案。在交警分别了解情况时,刘某主动交代了这次酒驾事故是故意制造的。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四名被告1年四个月至1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后马某、刘某、李某三人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北京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