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我们开车打闪光灯都是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的注意的,但是近日,昆明一小区住户回家时,提醒前方车辆让行,却遭来了一顿毒打……

  ★事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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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马车司机挡道打人 还威胁不准报警

  5月4日晚11时许,家住北辰小区的欧先生等妻子驾车回家,行至小区内部路段时,被一辆车牌为云A2W3××宝马车拦住去路。等了几分钟后,后面有车闪远光灯,欧先生便跟着闪了远光灯,却遭到宝马车上下来的一名男子暴打,妻子彭女士为护住丈夫也被打伤。

行车记录仪拍下整个过程行车记录仪拍下整个过程

  6日上午,欧先生的左眼仍有瘀青,已不能正常睁开,还需不时擦去从鼻子里渗出的血液。回忆起当晚的情形,欧先生和妻子仍心有余悸。欧先生表示,接深夜加班的妻子,4日晚11时50分许,他们驾车行驶到北辰小区樱花苑门前时,被一辆宝马车拦住去路。

  “当时这辆车好像在下人,下来的人又在后备厢里拿东西,折腾了好半天。车停着不动,堵住了一排车,我看到后面有车闪灯提醒这辆车不要占道,我也就跟着闪灯,结果遭到该车上下来的一名男子辱骂并朝着我们的车门踢了一脚。妻子见状便问该男子‘怎么了’,我开门想查看车门是否被踢坏,谁知该男子突然伸手将我拉出车外一顿暴打。”

  欧先生所说的在他们的行车记录仪拍下的画面中得到印证。看到丈夫无端遭到殴打,妻子彭女士急忙下车想拉开打人男子,结果也被该名男子施以老拳。彭女士掏出手机报警,又遭到打人男子女性亲友的阻拦,该女子还威胁称,报警对欧先生夫妻没有任何好处。

  男受害人多处受伤 可能需要手术

  考虑到自身安全,彭女士扶着被打伤的欧先生躲回车里并报了警。看到彭女士报警,打人男子与该女子骂骂咧咧地离开了,宝马车也驶离了现场。

  经医院检查,欧先生头部外伤、左眼挫伤、左侧眼眶内侧壁和下壁骨折,断端稍微塌陷,双侧上颌窦、筛窦及额窦内积血。彭女士也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院方表示,欧先生的伤情较为严重,不排除需要手术的可能。

  昨天, 盘龙分局通报了媒体报道的“宝马车深夜挡道,后车司机闪灯提示遭暴打”一事的调查情况。

  通报称:2018年5月4日23时57分52秒,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金星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报警人在盘龙区北辰小区杜鹃苑33栋门口被人殴打。金星派出所接到指令后于23时59分11秒赶到事发现场处置,在现场找到报警人彭某某(女,31岁,楚雄人,在某科技公司工作)。报警人称自己与丈夫欧某某(男,36岁,昆明人,在某传媒公司工作)被一辆宝马轿车上的乘客殴打致伤,宝马轿车及打人者已离开现场。在民警向报警人及其丈夫了解事情经过中,报警人称已拨打120,需先行前往医院查看伤情,再到派出所报案。

  经查,彭某某及其丈夫欧某某当晚在驾车回家途中,遇一辆宝马轿车停放于北辰小区内部道路中间下乘客。欧某某用切换远近灯光的方式示意宝马车让路,与宝马车主刘某(男,23岁,昆明人,在某经贸公司工作)发生口角,刘某殴打欧某某致轻伤,殴打彭某某致轻微伤。

  公安机关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报警人彭某某及其丈夫欧某某感谢公安机关及时出警,迅速调查,并提出司法调解申请,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致人轻伤可判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依照《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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