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法院

  夜深人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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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枪到山林中狩猎

  竟将在山坳处休息的同伴

  当成“兔子”射杀

  近日

  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法院

  审结了这一起

  因看走眼导致的“惨”案

  芦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付某于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其误伤被害人刘某某后对其积极救治,并于案发后通过亲属与同案人共同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被告人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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