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能给别人!
已有人中招!
“喂,我要订餐,不方便微信付款,你把支付宝付款码截图发给我……”
10月12日中午13时左右,萍乡湘东区某饭店老板周某接到订餐电话,称要订5份快餐,并要求周某提供支付宝付款码付款。周某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了支付宝付款码,结果立即被对方刷走999元。
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调查中。

侵害对象:饮食业外卖商家。
作案手段:通过拨打外卖商家电话,并以订餐为由,诱导商家通过支付宝客户端操作。
简要过程:骗子通过电话进行外卖下单,趁商家不注意,诱导商家进行以下操作:
此时要特别注意:商家向顾客提供的应该是“收钱码”,而不是“付钱码”!
(以支付宝为例↓↓↓)
打开支付宝点击“付钱”

“向商家付钱”码中点击“查看数字”

付款码上面的数字名为“付款码数字”,起到和付款二维码、付款条形码一样的作用,但不能用于收款。
当对方输入“付款码数字”后,便可以从支付宝、微信上转走金钱。虽然现在支付工具上为了防止付款码数字被盗用,都将付款码数字进行了隐藏处理,而且也做了防骗提醒,但实际上由于工作和经营上的疏忽,部分群众都没有耐心仔细阅读上面的提醒,而是直接跳过,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付款码一定不要随便发送给他人

△无论是支付宝还是微信,
【再次提醒】
付款码数字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如果实在需要提供给对方,也要搞清楚对方使用意图,付款码数字只是用来付款,并没有收款的功能,不要因为贪图方便而被不法分子套路。
在收款、付款时,请谨慎确认!
来源/ 湘东公安
审核/ 朱干金 编辑/ 陈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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