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赣州通报多起党员干部交通违法问题

  其中多人酒驾醉驾

  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近日,于都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铁山垅镇人大主席温洲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18年5月18日,温洲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雩山大道路段时,被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交警现场查获。温洲华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8月9日,温洲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于都县职业中专副科级干部曾祥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18年7月12日, 曾祥军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楂林工业园时与一辆凯迪拉克发生交通事故,于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曾祥军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曾祥军赔偿凯迪拉克车主肖某平车损费2.8万元,保险费1万元。2019年8月9日,曾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石城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陈莉芳醉驾造成交通事故问题。

  2018年10月21日凌晨,陈莉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琴江镇西城农贸市场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40.5mg/100m1,系醉酒驾驶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莉芳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2019年7月30日,陈莉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赣江源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长陈晓霖交通肇事逃逸问题。

  2018年2月18日20时许,陈晓霖驾驶机动车在琴江镇赣江源大道东方御景路段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导致受害人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陈晓霖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其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9月12日,陈晓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教科体局人事股股长廖小清酒驾问题。

  2018年4月24日晚,廖小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琴江镇沿江路汇客隆超市车库路口与停放在路边的三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驾车逃逸,经检验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1月23日晚,廖小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0mg/100ml。2019年9月20日,廖小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丰山初中政教干事陈俊杰酒驾问题。

  2018年5月2日20时许,陈俊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琴江镇坝口村路段并逆向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三位学生不同程度损伤,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9月20日,陈俊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清廉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