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位“精神小伙”
一个月工资不过四、五千
而支付宝流水竟高达千万元
民警介入调查,发现果然有猫腻

8月14日
于都警方在福建泉州成功抓获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
犯罪嫌疑人叶某艺(福建南安人)
经查,叶某艺,1985年生
在明知买卖支付宝账号是违法情况下
仍以每月每个800元的价格
将自己和叶某山的账号卖给他人使用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
两人6月支付宝流水竟高达2千万元
每天都有大额资金流入

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艺
已被于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涌现了一大批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已经成为我们日常使用的支付方式,成熟完善的转账、收款功能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然而一些贪图小便宜的人却通过出售自己支付宝账号给他人,以换取金钱或者其他财产性利益。原以为只是赚点蝇头小利,等待他们的却是法律的制裁。
天上哪里会掉下馅饼呢
高价收购支付宝、微信号
都是用来干非法的勾当
千万不要被不法分子当枪使
让自己成了“背锅侠”
据警方调查,在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中,涉案的银行卡和公民信息都是犯罪嫌疑人成套收购、出售的,里面不仅包括开卡人的身份信息、与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卡、U盾等物品,有些还包括微信和支付宝账号密码。

据嫌疑人交代,这些银行卡,都是有人自己开卡后,以200元到500元不等的价格自愿出售的。而没有固定收入的务工人员,是出售这些银行卡和个人信息的主要来源。 另外,一些没有固定收入的在校学生,也是出售自己银行卡和个人信息的主要群体。

警方调查,这些银行卡和公民信息流入收卡人手中后,经过层层加价,最终会被诈骗、洗钱等犯罪团伙大批收购。
划重点
出售个人支付宝、银行卡等个人信息
你就是犯罪分子的帮凶
将依法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信息网络并非滋养犯罪的温床
明知他人利用网络信息实施犯罪
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
或者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的行为
均会触犯国家法律
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赣州警方提醒市民
特别是哪些涉世未深的学生群体
请保护好自己的网络账号安全
不要将自己的账号随意转让、租借
更不要出售给他人使用
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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