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永修县二中两女杀一男事件?
谣言!

经调查,近期
永修县公安局没接到相关报案
永修二中也表示学校没有发生该类案件
这是一条彻彻底底的谣言信息!!!
永修二中并未发生该类案件
希望大家擦亮双眼!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法律讲堂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面对事实不清或仅听说、猜测的突发性警情,不能网络盲目发布,如扰乱社会秩序造成的社会危害较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果造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的后果,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知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道、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永修公安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