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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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剪不断理还乱的金钱关系?

  近日,

  上栗县人民法院志愿调解中心

  收到了一个案件

  男子赵某因前女友林某不同意归还

  恋爱两个多月期间的花费6万余元

  遂将其起诉至法院

  案件回顾

  后续进展

  上栗法院收到此案后,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接收此案后,着手组织双方调解。刚开始,双方争执不下:

  赵某认为自己是以结婚为目的才会为林某花费相关费用,并借钱给她。

  林某则认为交往期间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所有的东西都是赵某无偿赠与自己的,自己无需返还。

  调解员发现,两人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于是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做思想工作,并向林某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最后,在调解员的努力下,林某同意一次性返还各种费用共计41000元给赵某,赵某表示同意,并撤诉。

  法官提醒

  针对于这类纠纷的产生,法官提醒:恋爱期间的男女对待金钱问题要谨慎!因为此双方之间尚不存在夫妻的权利义务,不管出于哪种原因,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钱款时都要注意保存证据,以证实个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也可以防止日后产生争议时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上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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