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可在抚州市宜黄县棠阴镇,
偏偏就有这样四个人,
为了品尝山林中野味的“鲜美”,
用自制的捕鸟网上山狩猎,
最终为了“野味”的他们都“栽了”!
近日,
宜黄县公安局棠阴派出所
集中警力、快速出击,
成功抓获
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4名,
查获野生鸟类16只,
缴获捕鸟网6张。
12月16日晚上10时许,棠阴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该镇雷湾村渣堡组野外田地时,发现河对岸山上有灯光,疑似有人在山上非法狩猎。民警随即把出山的两边路口堵住,经过长时间的蹲守,发现一辆可疑面包车,民警迅速出击,当场查获野生鸟类16只,其中有9只鸟还活着,有7只鸟已死亡,以及网兜、灯具、捕鸟网等猎捕工具,民警随即将四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
经查,吴某进、吴某平、黄某文、洪某云四名嫌疑人当晚闲来无事,于是相约猎捕“野鸡”食用,刚有收获就被民警逮个正着。通过鉴定,查获的野生动物分别为黑水鸡、夜鹭等,均为“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12月18日早上,民警带着9只活着的野生动物来到棠阴镇雷湾村渣堡组野外田地里进行了放生,并将7只死亡的野生动物进行了无害化填埋。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非法狩猎罪,
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公安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对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绝不手软!请广大市民自觉爱护、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每一个生命都应被敬重,
切勿不顾生物多样性的美好,
只顾自己的一己之私、口腹之欲。
请对猎捕野生动物说“不”!
非法捕猎,法律不容!
来源:宜黄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