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昌东湖检察

  近日,由东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某破坏军婚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判决书认定:被害人陈强(化名)系现役军人,与王洁(化名)于2019年9月依法登记结婚。被告人周某某和王洁于2019年11月结识,交往期间,周某某明知王洁已结婚,且丈夫是现役军人。2020年5月5日起,周某某和王洁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周某某在陈强和王洁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某公寓楼的家中与王洁同居,直至案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被告人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