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会昌县人民法院

  通过组建微信群

  庭外调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

  6被告3天内快速凑齐

  1万元赔偿款

  使原告立即撤诉

  2020年4月24日凌晨,被告石某、罗某、陈某、孔某、彭某、施某6人来到会昌县某KTV进行消费,消费过程中与店长原告许某及经理黄某发生冲突,后6被告在KTV一楼大门口对许某及黄某进行殴打,导致许某、黄某2人被打成轻微伤,许某的衣服被撕烂,手机被摔碎,浪琴手表丢失。后许某诉至法院,请求6被告赔偿损失。

  对此,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但6被告都在外地务工,开庭时只有2被告到庭,后该案承办法官邹铠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组建微信群进行远程调解。

  为了消除6被告的疑虑,邹铠法官建群后立马亮明身份,并提供法官工作证及身份核实电话,充分取得了6被告的信任。后邹铠法官传达了许某就该案1万元赔偿款庭外调解的意愿,并说明只要6被告付清该赔偿款,许某将立即撤诉。为了减少6被告的后顾之忧,邹法官将调解的优势及判决的不利影响进行了充分的解释说明,6被告对此积极响应,并主动商量凑钱付款的相关事宜。

  通过邹铠法官与6被告的共同努力,6被告3天内将赔偿款全额支付给许某,许某也当即撤诉,该案得以圆满解决。最后,邹铠法官还提醒大家今后要吸取教训,遇事冷静处理,避免用过激的方式解决纠纷。

  此案通过微信群调解的方式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提高了办案效率,还达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从组建微信群调解到结案用时仅3天,这种高效的调解方式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今后,会昌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利用微信平台,为当事人进行庭外调解,从而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并提高办案质效。

  来源:会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