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金溪县公安局为我们民警维权,成为我们民警的‘娘家人’,我们感到特别暖心。”3月9日,民警周建的家属从外地打来了电话。

  警察依法履职,既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是维护社会安定秩序,维护国家法治尊严,然而有些人面对民警执法,不仅不予配合,还对民警施以暴力。

  近日,江西省金溪县公安局快速办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某文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1年2月11日13时30分,金溪县公安局秀谷派出所值班民警周建、辅警胡聪接警后,立即赶赴秀谷镇象山南路秀谷商厦报案人家里,在处理报案人与前妻儿子矛盾纠纷的警情过程中,一醉酒男子黄某文突然冲向前方把一行走的男子龚某兴重重地推倒在地,并准备殴打龚某兴。

  见此情况后,民警周建立即警告黄某文不要打人,但黄某文不听劝阻,民警周建与辅警胡聪立即上前控制黄某文,在民警警告和控制的过程中,黄某文用双手把民警周建推开,不停的辱骂辅警胡聪,并用右手击打辅警胡聪的前胸。

  民警周建警告黄某文不要乱动,黄某文不听劝阻,继续不断地推搡处警人员,他还用手推民警周建左胸,把民警周建左肩上的执法记录仪和党徽推掉在地上。周建果断将黄某文带离现场后,同时立即向所长和指挥中心报告,请求依法查处黄某文暴力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收到警情后,金溪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县局维权委立即介入,党委委员万坤迅速带领警务督察、刑侦大队、政工科、法制大队等部门民警赶到事发地点,依法开展调查并受立案,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黄某文给予刑事拘留。该局维权委同志到派出所看望受伤的出警人员,将他们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发放慰问金。

  民警执法受法律保护,代表法律权威,捍卫的是法律尊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民警正常执法,辱警袭警、诬告陷害威胁等行为都触犯了法律,金溪警方依法打击处理妨害公务及袭警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受到群众的肯定。(洪志军,特约通讯员全斌华)

  来源:法治金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