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晚10时左右,
临川公安分局上顿渡派出所
联合临川区农村农业局
渔业执法大队开展常态化巡查,
在上顿渡河西周家段宜黄河
附近发现一名男子身背电鱼工具,
正在捕鱼。
民警和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发现该名男子携带的桶内放着不少鱼,而此河段属于禁捕范围。该名男子因非法捕捞,被带至上顿渡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调查得知,该名男子姓许,现年53岁,系上顿渡镇人。当晚,许某来到宜黄河附近,用电鱼机在禁渔区内进行非法捕捞,捕获鲶鱼、鲫鱼等,违反禁捕规定。目前,许某已被拘留。
3月19日,临川区人民政府已公布重点水域的禁捕范围和时间。禁捕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0时至2031年3月19日24时。禁捕范围为:抚河、宜黄河、崇仁河、东乡河四条河流临川区域内(含高新区、东临新区)河段。
东东提醒
用电捕鱼会对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特别是对渔业资源更是毁灭性的。电鱼器释放的水域一切生物都将被电死、电晕,即便是被电晕后的大鱼侥幸能活下来,也将丧失繁殖能力。而水生物被电死后,水域内的生态平衡被破坏,也会导致水质恶化。另外,电流通入水体后,会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水体真空,严重破坏生态循环,造成“死水”现象。
记者 陈凤霞 综合临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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