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4日19时46分许,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接到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南山社区南山加油站路段,一辆电动车倒在路上,路面上有大量的散落物及刮擦印,一人已当场死亡、一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现场。

  经现场勘察,事故现场道路上遗留有电动车被撞后碎片,通过对电动车碎片比对,遗留的电动车碎片有微量白色碎物。经向伤者了解,伤者只知道身后有一车辆飞快撞过来致使连人带车倒地,等其缓过神来肇事车辆已逃之夭夭。经现场调查走访,有目击者反应是一辆白色小车撞到电动车后未停车立即驾车逃逸。调查到这一线索,大队立即以白色小车为重点进行调查摸排。

  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前后天网监控分析,一辆浙B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嫌疑非常大,未经过事发地前车辆完好无损坏,经过事发地后车头严重损坏,且事发时间吻合。民警立即传唤车主到大队接受调查,但未联系上,紧接着赶赴至车主居住地也未查找到车主,但同车主家属取得了联系……最终,肇事驾驶员吴某于次日早上6时许到大队事故中队投案,并交代了肇事逃逸全部事实。

  据吴某交代:2021年4月24日19时43分左右,吴某驾驶浙BM**87白色小型普通客车从广丰城区返回玉山家中,途经南山加油站路段,由于雨天视线不良,未注意道路上车辆情况,撞到一辆电动车后立即驾车逃逸现场。

  现吴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广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广丰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