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有人扮演多重身份

  进行诈骗

  冒充商人、扶贫干部

  废品从业者、乡政府干部

  县广电局领导、县政府工作人员

  承包网络电视的工作人员等身份

  可真是戏精上身

  但再高明的戏法也逃不过

  警方的火眼金睛

  虚构事实,对19人进行诈骗

  兴国一男子虚构事实

  以办理低保、申请精准扶贫户

  办理土地证等不同理由

  对19名受害人实施诈骗

  涉案金额高达64万余元

  涉案男子江某平在县城一酒店内消费时

  被办案民警当场抓获

  戏精上身,诈骗手段层出不穷

  2017年11月

  江某平冒充县政府工作人员

  骗取受害人邓某元1万余元

  2018年8月江某平冒充县广电局的领导

  骗取受害人邹某兴2000元

  2019年6月江某平冒充乡政府干部

  骗取受害人温某49000元

  2019年11月

  江某平冒充县广电公司工作人员

  骗取受害人刘某63800元

  不仅如此

  其虚构的理由更是五花八门

  谎称大伯去世

  有铜线废品出售

  可以帮助申请精准扶贫户

  帮助申领安置房、安装宽带网络

  ……

  2021年2月

  受害人相继发现自己被骗后向警方报案兴国警方迅速展开侦查

  在县城一酒店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江某平

  对自己虚构事实、以各种理由骗取他人财物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平

  因犯招摇撞骗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于2017年2月14日刑满释放

  属于累犯

  目前,江某平因涉嫌诈骗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案件现已移交至人民法院审理

  等待江某平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为了尽量减少涉案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赣州警方积极为受害群众追赃挽损

  目前已追回了部分赃款

  并及时返还到该系列诈骗案受害人手中

  法条链接: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凡是自称是某某领导

  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

  打着“替人办事”“摆平案件”等名义

  索要“好处费”“办事费”的都是诈骗

  请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

  要知道

  天上不会掉馅饼

  千万别给犯罪分子设下圈套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