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一男子心存侥幸

  酒后驾驶车辆,

  为逃避检查,

  驾车拖拽执勤交警横穿至对面马路,

  致交警受伤!

  近日

  兴国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决定

  以涉嫌袭警罪

  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吕某某

  案情回顾

  经依法审查,2021年7月22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吕某某饮酒后驾驶皮卡车从兴国县埠头乡圩上往埠头村方向行驶,途经平江大桥路段时发现交警在桥头执勤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因害怕自己酒后驾驶被查处,吕某某驾驶皮卡车加速通过交警执勤点,执勤交警发觉吕某某逃跑,便驾驶警车追击。

  在追击过程中,执勤交警要求吕某某停车接受检查,吕某某不予理睬继续驾车逃跑,当逃至埠头街上319国道路口时,因往来车辆无法强行通行,执勤交警发现吕某某停车,便下车走到吕某某车辆驾驶室两侧要求其熄火停车,执勤交警将手伸进驾驶室内控制车钥匙,吕某某却不顾交警指令,继续强行驾车横穿319国道逃跑。在吕某某加速驾车逃跑时,其中一名执勤交警的手来不及从驾驶室内伸出, 被吕某某驾车拖拽横穿319国道至对面马路后倒地受伤, 吕某某发现后 继续驾车逃跑并藏匿 。 当日16时许, 吕某某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 经鉴定,该执勤交警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在面对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

  务必积极配合支持

  恶意阻挠甚至公然使用暴力

  或以其他方式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

  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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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开车的小伙伴们谨记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导致视野缩窄、反应变慢、触觉迟钝、易疲劳、判断能力变弱,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行车时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酒驾法律成本

  来源:兴国检察、赣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