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赣州警方与市民联手

  成功救助几起

  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

  它们一个个憨态可掬

  呆萌极了

  赶紧来看看

  救助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日前

  南康区公安局朱坊派出所民警

  接到村民谢某报警称

  在其家中菜园里

  发现一只误闯的穿山甲

  接报后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

  初步确定发现的野生动物是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后经民警联系森林公安前来现场

  确认其为中华穿山甲

  身体无外伤状态良好

  具备野外生存条件

  当日15时许

  民警与村干部、谢某等一行

  共同将穿山甲放归适合其生长的大自然

  动物小百科

  穿山甲,鳞甲目动物,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栖息于丘陵、山麓、平原的树林潮湿地带。喜炎热,能爬树,在保护森林、堤坝、维护生态平衡方面有着巨大作用。能在泥土中挖深2~4米、直径20~30厘米的洞。以长舌舐食白蚁、蚁、蜜蜂或其他昆虫。分布于中国南部、尼泊尔、中南半岛等地。

  救助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9月23日

  蓉江新区分局潭东派出所民警

  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变电站附近发现

  一只受伤疑似“鹰”的野生动物

  请求帮助

  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对该鸟进行查看

  发现该鸟喙部较短、鼻孔圆形

  羽毛呈棕褐色

  初步判断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其因撞击变电站护网被困

  随后挣脱受伤掉落

  无法正常飞行

  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内

  找来食物和水进行照顾

  并立即联系林业工作人员

  对红隼的情况进行查看

  经全面检查,工作人员表示

  其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待治疗恢复后将放归大自然

  动物小百科

  红隼(sun),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我国北部繁殖的种群为夏候鸟,南部繁殖种群为留鸟。翅狭长而尖,尾亦较长,外形和共同爪隼非常相似。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吃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

  救助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鹭

  9月24日下午

  一群众向龙南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反映

  称家中飞进疑似受了伤的白鹭

  身体较虚弱已无力飞行

  担心自己处置不当

  所以报警求助

  接警后,森林分局民警

  立即会同林业局工作人员

  前往该群众家中对白鹭实施救助

  经过仔细检查

  确认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鹭

  为了让白鹭得到救治

  民警和林业局工作人员

  将它带回进行细心照料

  经过喂养食物及水

  这只受伤的白鹭逐渐恢复正常

  民警和林业局工作人员

  当日将其放生,回归大自然

  动物小百科

  白鹭,又名鹭鸶,在中国古代也称“丝禽”,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也是一种非常美丽的水鸟。它们天生丽质,浑身洁白,身材修长,随风起舞时,非常好看。这是一群很古老的鸟类,大约在5500万年前就已在地球上活动。它们经常一只脚独立在水中,靠灵活的脖子和鱼叉一样的尖嘴觅食。鹭鸶喜欢栖息在湖泊、沼泽地和潮湿的森林里,它们是湿地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指示物种。

  关爱野生动物

  爱心群众的行为值得提倡与学习

  同时也提醒大家

  切勿私自捕获、猎杀、贩卖野生动物

  否则要付刑事责任

  就在前几日

  赣州警方抓获一非法狩猎团伙

  ↓↓↓

  9月20日凌晨1时许

  赣县区公安局石芫派出所民辅警

  在广福村一带巡逻时

  发现1辆面包车和3名可疑人员

  现场盘查发现鸟铳

  民警连夜对3名嫌疑人进行审讯

  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

  当晚准备用鸟铳去打野生动物

  没想到被巡逻民辅警查获

  经进一步调查

  该团伙先后多次

  在石芫乡狩猎野生动物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赣州警方始终坚持

  从源头上遏制和打击

  非法狩猎、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我们也在此呼吁

  大家行动起来

  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赣州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