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不理工作人员要求配合,开车径直冲过防疫查验卡点,当时是感觉“没事”了,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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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15日下午,玉山县公安局南山派出所依法查处了2名冲过疫情防控查验卡点的人员。

  2021年11月15日中午12时许,玉山县南山乡太甲村,工作人员正在设卡开展疫情防控登记查验工作。

  当时,工作人员正在对一辆大货车进行查验登记信息,抬眼看见一辆白色小轿车直接冲过卡口而去,工作人员赶紧追上前,对着小轿车挥手,示意并大喊停车,但小轿车司机未予理会,径直开车跑了!

  接到报警后,南山派出所立即开展处置,在局相关警种和南山乡的联动配合下,锁定了冲卡车辆的位置,迅速找到该车并将驾驶员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明,冲卡人员熊某,玉山县南山乡本地人。当天中午,他从玉山县城开车回家,途经太甲村疫情防控查验卡点时,看到工作人员正在登记查验一辆大货车,道闸未关闭,为图省事,他直接开了过去。冲过去后,从汽车后视镜看见有工作人员向他挥手示意,叫他停车接受查验。他心想,自己是本地人,没必要接受查验,于是不理工作人员。

  经公安机关依法训诫和批评教育,熊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对自己未能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感到自责和后悔,并写下了《悔过书》。

  无独有偶,与熊某冲卡前后间隔半小时左右,当天下午1时许,在玉山县南山乡徐坞口疫情防控查验卡点,又有一名男子冲卡。

  卡点工作人员立即将情况在微信群里通报,同时报警。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协同工作,迅速锁定冲卡车辆的行踪,待其开至太甲村疫情防控查验卡点的时候,民警将其拦下,并将驾驶员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明,冲卡驾驶员董某,玉山县冰溪街道人。当天中午,他送朋友去三清山管委会枫林乡,回程的时候途经玉山县南山乡徐坞口疫情防控查验卡点,刚好碰到工作人员将道闸打开,他直接开了过去。随后,他看见工作人员追上来并向他挥手,示意停车登记接受查验。他认为自己之前在路上已经登记接受过查验,这次就没必要了,于是不理工作人员,也开车跑了。

  经公安机关依法训诫和批评教育,董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错误性,向工作人员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写下了《悔过书》。

  当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玉山县公安局和相关部门、乡镇联合行动,正在对公路上驾乘的车辆和人员实行严格的防疫查验措施,坚决构筑起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平安防线。在此特殊时期,任意妄为、强行冲卡,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是要被依法处理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来源:玉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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