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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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第11号)

  当前,广信区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已经进入关键期和攻坚期,为巩固前期防控成果,从速从快战胜疫情,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极需要所有群众的全力配合和支持,按照上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号令“非必要、不出行”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城区道路实行24小时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01、除执勤执法、医疗救护、运送生产生活物资必需品的车辆等以外的所有机动车辆, 实行交通限制通行 。

  02、公安机关将对违反本限制通行通告的车辆予以曝光,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对不服从管理规定、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03、因特殊情况确需出行的,要服从防疫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指挥,自觉遵守限制通行规定。

  本通告自2021年11月15日零时起实行 ,车辆限制通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上饶市广信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14日

  来源:广信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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