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

  2022年九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九江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30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30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编外人员),具体招录岗位及各县区联系方式详见《2022年九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27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 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5. 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 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录的;

  4. 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 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招录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上发布。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24:00

  2. 报名方式:

  考生请登录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考试网上报名专区》进行诚信报名。

  3. 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人才网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为在招录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录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各县(市、区)司法局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录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 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提交报名表格后,于2022年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5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 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达到招录计划1:3的比例,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录计划。取消或削减岗位招录计划公告于7月4日前在九江人才网上发布。已成功缴费但因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实行网上退费,笔试费将通过原渠道退回。

  6.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7月7日9:00至7月9日17:00在九江人才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招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2. 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7月10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成绩查询: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考生可登陆九江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公告于7月12日前在九江人才网上发布。招录计划5人及以下的岗位的按1:3比例,招录计划6人及以上的岗位的按1:2.5比例(尾数四舍五入)。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2022年7月13日至14日9:30-17:30在九江市司法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东附楼六楼A610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2);

  3.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 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始终。

  (四)面试

  1.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2. 面试考生于2022年7月21日9:00-7月23日9:00在九江人才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招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3. 面试时间2022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 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录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或高于本面试场的平均分(含),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录计划。

  5.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 面试后,因考生放弃、违纪违规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

  1.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将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人才网上发布。

  2.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 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不予递补。

  4. 体检公告在九江人才网上统一发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

  本次招录工作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本次招录工作的来电、来信、来访,将根据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八)录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司法局制发录用文件,各县(市、区)司法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3-5年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财政按规定统筹予以保障,相关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五、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1。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病例所在县(区)旅居史的人员;2。目前正在接受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3。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红码”、“黄码”、带星号且未排除风险的考生。

  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本人第一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

  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严格落实“四查一戴”要求(查健康码、查行程码、查体温、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应试人员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有关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 如考生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通知不到导致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3. 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本公告由九江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县(市、区)司法局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

  九江市司法局:0792-3908805

  监督电话:0792-390881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2-8576818

  附件1:2022年九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扫码下载)

  附件2:报名推荐表(扫码下载)

  九江市司法局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取消2022年九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网上缴费的公告

  为积极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1号)文件精神,鼓励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踊跃报名,现将报名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

  考生于2022年6月27日9:00至6月29日24:00期间,在九江人才网上诚信报名并提交报名表格后,即视为报名成功,不收取笔试费用,取消网上缴费环节。其他事项不变。

  二、咨询电话

  县(市、区)司法局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

  九江市司法局:0792-3908805

  监督电话:0792-390881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2-8576818

  九江市司法局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鹰潭市

  2022年鹰潭市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

  为更好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充实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队伍力量。根据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人社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 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3.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 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不得以在读学历或之前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6.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 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8:30至6月30日17:30。报名网站为鹰潭市人事考试网(http://0701.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看岗位信息,然后点击鹰潭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聘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报考。如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考试;因故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开考前2天将个人信息及缺考理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492302485@qq.com邮箱;无故缺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将记入鹰潭市考试诚信档案。

  2. 网上改报。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要求至少达到2:1。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2: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并于2022年7月2日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被减少或取消的考生在7月3日8:30—17:30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

  3.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12日8:30至7月15日17:30(鹰潭市人事考试网http://0701.jxpta.com)。

  (二)考试

  司法所辅助岗位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司法行政工作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

  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本次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

  1. 笔试考试时间为7月16日9:00至11:00点,考点统一设在市本级。笔试科目为一科,试题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

  2. 考生应考注意事项。按照鹰潭最新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具的用于本次考试的临时身份证明)和本人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赣通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携带有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进入考点,交给本场监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3. 参加笔试只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电子产品,已带入的,应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电子产品应切断电源。考试期间,凡发现应试人员将违禁物品带至座位或身上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 考生可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鹰潭市司法局会同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区(市)司法局负责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初审,待初审后由市司法局和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复审。

  (2)资格审查统一规定。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一式两份。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为:由所在学校学院、研究生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

  1. 面试工作统一由鹰潭市司法局和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 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笔试后分岗位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若部分岗位面试入围未达到3:1比例,考生笔试成绩大于等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同样可进入面试。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同时明确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和内容以及说明事项。

  3. 递补面试人员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

  4.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5. 面试成绩由鹰潭市司法局和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三)成绩计算

  1. 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2.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零分为无效成绩。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完成后,适时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由市司法局会同各区(市)司法局组织进行。

  政审不合格的,可递补下一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1.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司法局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和鹰潭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鹰潭网”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清退。聘用人员需服从各区(市)司法局工作安排,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3-5年。合同签订后辅助人员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等福利待遇由各区(市)司法局商本地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不低于本地村(社区)两委干部工资待遇,具体咨询各区(市)司法局。

  七、其他事项

  1.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鉴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请报考人员根据鹰潭市疾控中心最新发布的紧急健康风险提示,严格履行防疫义务,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 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的报考人员,将被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4.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因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本招录公告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录工作,以鹰潭市司法局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及鹰潭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鹰潭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鹰潭市司法局:0701-6690510

  鹰潭市人社局:0701-6440388

  贵溪市司法局:0701-3316035

  月湖区司法局:0701-6221441

  余江区司法局:0701-5881192

  龙虎山景区司法局:0701-6656213

  高新区司法局:0701-6319320

  信江新区综治办:0701-6316358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附件:

  1. 鹰潭市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 鹰潭市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岗位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鹰潭市司法局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宜春市

  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人社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宜春市司法行政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录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共计100名)

  袁州区司法局14名、樟树市司法局10名、丰城市司法局17名、靖安县司法局6名、奉新县司法局7名、高安市司法局12名、上高县司法局8名、铜鼓县司法局5名、宜丰县司法局8名、万载县司法局9名、经开区司法局1名、宜阳新区司法局1名、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司法局2名,详见《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二)招录对象: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专业不限,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行为;

  2.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 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4. 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 符合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 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 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 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星期四)9:00-6月30日(星期四)17:00,仅工作日时间。

  2. 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司法局(详见附件2)。

  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录名额之比2:1以上(含等额)方能进行笔试。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请示市司法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3. 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宜春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点提交《报名登记表》的同时,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近半年内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若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按其个人承诺,进入面试后,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

  4. 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 测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写作,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司法行政工作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 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7月10日下午,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 笔试分值: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4. 笔试入闱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录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比例的职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5.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三)面试

  1.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

  2. 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面试考场。

  3.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4. 成绩查询:面试和总成绩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5. 资格复审:由市司法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对入闱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完成后,立即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由市司法局会同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司法局在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局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决定聘用。由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3-5年。合同签订后辅助人员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各县(市、区)司法局统一管理。录用人员薪酬待遇含固定工资、社会保险等,具体请咨询所报考县(市、区)司法局。

  四、其他事项

  1.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鉴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请报考人员根据宜春市疾控中心最新发布的紧急健康风险提示,严格履行防疫义务,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具体要求详见《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2. 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的报考人员,将被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4.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因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 本招录公告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录工作,以宜春市司法局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宜春司法行政12348”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宜春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0795-3997793

  宜春市司法局基层管理科:0795-3997797

  宜春市司法局公开招录司法所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江西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