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很多人都参加过公务员考试,但对于公务员考试的体检要求却鲜有了解。最近,上饶一位男子通过事业单位考试后却因体检不合格拒录将人社局告上法庭,由此将这一问题重新带入公众的视线内。

  事件:状元考生感染艾滋遭事业单位拒录 起诉上饶人社局

  因入职体检筛查出HIV病毒(俗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江西小伙王克(化名)报考江西省上饶市事业单位时遭拒录。记者获悉,今天上午,王克委托律师将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社局)诉至法院。上午记者从信州区法院获悉,该院已经受理此案。详情:考生感染艾滋遭事业单位拒录 起诉人社局

    大家怎么看:

  官方回应: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根据上饶人社局官方回应,不录取王克参照的是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根据其18条规定: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

  原告律师:公务员考试不录用“艾滋病”患者或为歧视

  王克的代理律师周世敏表示,我国现有的成文法中,明确禁止对艾滋感染者的就业歧视。根据有关条例和规章,艾滋感染者连饮食行业和服务行业都可以从事,没有一部法律允许事业单位拒录艾滋感染者。事业单位以《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为依据拒录王克,显然是法律所禁止的歧视行为。“如果各行各业都以《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艾滋感染者还能找到工作吗?”

  王克的另一位代理人刘书庆刘书庆认为:“《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制订于2004年,在《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充其量为一部门规章,某些条款与上位法‘不得歧视艾滋感染者’的立法精神相违背。”

  先前案例:江西男子求职因艾滋病遭拒 起诉获赔成中国首例(详情见下页)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