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略的征兆

  现在回想起来,田超觉得,其实一切早有征兆。

  案发前的2013年,田超的女儿田晓静总说下面疼。“女儿下体红肿,像流过血,但又没有流血”。他买了痱子粉给孩子涂抹,很快好起来,但过几天又红了。

  田晓静还说不想上幼儿园,他买好吃的零食哄着。

  红肿的病情和厌学的情绪,断断续续持续了一年。那一年,仅痱子粉就用掉两盒。

  其他孩子也出现类似征兆。

  杨森蓝的女儿曾对他说,“爷爷对我很好,亲我。”他以为这是老师喜欢女儿的方式。

  案发后,家长们反思,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孩子为什么没有和本该最亲近的父母说起此事。

  多名受访家长称,黄振辛通常会给孩子一个苹果、5毛钱、1块钱、或者买些零食;黄振辛还威胁孩子,不许告诉家长,不然会被开除。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与媒体发起的一项儿童性侵害调查显示,恐吓和零食成为施暴者性侵儿童的主要手段。

  与孩子缺乏交流、对孩子情绪及身体上的异常反应没有足够重视,也是家长们意识到的问题。

  留守儿童的概念是父母一方或者双方外出务工,儿童自己留在农村。这起案件,12个受害女童中,11人为留守儿童。

  在田晓静仅6个月大时,田超夫妻便外出打工。2008年至今,他们先后在宁夏石嘴山市、吴忠市、灵武市、银川市以及内蒙古呼和浩特打工。

  田超说,与孩子的交流基本靠打电话。

  去年冬天,田超和妻子回家,6岁的女儿和4岁的儿子在院子里玩,“我喊他们过来,他们却站着发呆。”

  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与媒体发起的儿童性侵害调查中,统计的40起案件中15起是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占到统计案件总数的近4成。

  除了外出打工,家长们并没有更好的选择。

  在秀水梁村,每人一亩半到两亩土地,均种植玉米,一年只能种一季,亩产1400斤左右,每斤玉米1.1元左右。

  “每亩土地收入1500块钱,扣除人工费、农具费、肥料费以及口粮等,所剩无几。”

  做过村干部的马丹迪说,村里的打工潮始于1996年左右,2000年后,成为普遍现象。村子有800人左右,除了在家养羊的人,村里基本见不到青壮年。

  打工收入成为秀水梁村的主要收入来源。也因此使得秀水梁相较周边其他的农业村,更显富裕。

  今年2月份,杨森蓝离家到宁夏中卫市打工。其他家长也陆续再次外出打工。

  家长们觉得,孩子该做的身体检查都做了,“而且,总要挣钱生活。”

在家长录下的视频中,受害女孩出现做噩梦、自闭、发呆等状况。新京报记者 周清树 摄在家长录下的视频中,受害女孩出现做噩梦、自闭、发呆等状况。新京报记者 周清树 摄

  噩梦

  到派出所做笔录后不久,田晓静开始做噩梦。

  一天凌晨3点左右,田晓静在睡着的状态下不断翻身,吵醒了田超。“她说胡话,但是听不清说什么。”

  田超说,这种状况持续了4个多月,深夜吵醒过他7、8次,“有一次还一直哭。”

  即使白天,田晓静的状况也令人担忧。她长时间趴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瞪着大大的眼睛,眼神空洞。

  “孩子平常不是这样的,”在田超的描述中,女儿性格活泼,贪玩。有一次,她和几个男孩子去玉米地里玩,玉米长得太高,田超找了整整一个下午。

  “你说她胆子多大。村里人都说,你家丫头像个男孩子。”

  在案发后,接替黄振辛成为幼儿园老师的车如芳也察觉到孩子的变化。

  车如芳发现,田晓静现在性格脆弱,一旦用稍微带批评的语气跟她说话,她会哭。

  车如芳与田超是邻居,“孩子以前总来我家玩,活泼好动,怎么说她都无所谓。”

  记者采访了6位家长,他们的孩子在案发后均出现做噩梦、厌学、自闭、发呆等状况。

  长期关注儿童保护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说,这是受到心理伤害儿童的典型外在表现。“被性侵后,孩子还会表现出对特定人群的恐惧,活泼的孩子变得安静,安静的孩子变得沉默。”

  “性侵害是对儿童最严重的伤害,阴影伴随一生”,童小军说,案发后就应该马上进行心理治疗。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局长王志勇说,事发后,教育部门、学校和乡镇,对受害女童及其家长做了心理辅导。灵武市对所有学校进行了一次排查,在全市针对教师开展了师德教育、普法教育,针对中小学生开办了防性侵知识讲座等专项培训。

  今年3月份,灵武市教育局曾向该案代理律师吴晖做出一份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称“对涉及的12名女童进行了6-13次心理辅导,效果良好。”

  但家长们均否认有人为孩子做过心理辅导。

  杨森蓝自己花1800元钱,从银川请了一位心理辅导老师为孩子辅导。这也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的唯一一个给女童做过心理辅导的家庭。

  折中的调解

  案发至今一年多,田超和其他11个家庭就孩子转学、追责以及赔偿等问题多次找到灵武市政府及教育局。

  但转学、赔偿等问题,双方一直没有谈成。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环节,12名受害女童的代理律师除对黄振辛提起索赔外,还将灵武市政府、灵武市教育体育局、涉事学校及所在的镇政府、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五被告向每位被害人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19万余元。

  在法庭辩论中,上述五被告均承认被害人存在损害,但均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至今仍未宣判。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面,法院也一直试图对双方进行调解。

  受害女童田晓静代理律师吴晖透露,6月8日,他和其他几位律师就调解问题再次与法院沟通,“法院说争取每个家庭赔偿5万,我们同意了。但至今没有结果。”

  “目前针对性侵幼女的赔偿法律规定存在缺失,”吴晖说,如果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赔偿,在幼女被性侵案件中,实际损失是很少的。

  该案的审判长曾向吴晖透露,如果此案判决,实际赔偿可能只有1800元,因为一个家庭的实际损失只是体检费、来往路费等。

  “但类似案件中,心理损失才是最大的一块。”吴晖查了近年国内性侵幼女的判例,心理损失没有实际判决的。均通过调解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长期关注妇女儿童权益的律师李莹认为,从儿童利益最大化来说,选择调解会好些。“这有助于降低儿童的心理影响,尽快回归正常生活,也能让受害者拿到更多的赔偿。

  李莹同时认为,在调解拿到赔偿的同时,也会降低社会效益。比如一起典型性案例,如果通过有效判决明确学校等部门的责任划分,对社会、公众、其他地方的相关部门,会起到更大的警示、教育及防范作用。

  记者了解到,在距离灵武市230公里的宁夏海原县,今年初发生了一起性侵女童的事件:海原县甜水乡小学教师杨某,在给学生上课时,猥亵9名女学生。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最终通过调解达成和解。每个受侵害的幼女获得数万元赔偿。这是一起从未被曝光过的案件,因为和解的条件之一是,家长不允许通过媒体扩大事件影响。该案代理律师及受害女童家长均拒绝了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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