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处理陷“两难”

  近年来,校园“性骚扰”事件屡被推至聚光灯下。个别高校教师、管理人员吃准了顺利毕业、继续深造对于学生的重要性,以此相威胁谋“私欲”。

  记者注意到,在一些“性骚扰”事件引起恶劣后果前,一些骚扰者已经“小动作”不断、关于骚扰的传闻也有流出,但未引起校方重视。在巢湖学院“色诱门”事件中,举报者也称,赵处长之前还曾骚扰过其他女生。

  “作为学生来讲,他们不敢把事件捅破,害怕遇到报复;作为校方来看,这是校园丑闻,肯定不愿意暴露,就想办法压下去。”安徽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云飞分析说,这让“性骚扰”事件的发现和处理遇到“两难”。

  安徽某高校的一位女研究生告诉记者,其就读学校文学院就有位老师喜欢晚上带女学生去唱歌,期间会动手动脚。大家知道后都会找借口躲避,但因为情况不严重,不想惹麻烦,就没有跟学校反映。

   个别人挟权谋求私欲

  事实上,根据教育部关于继续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有关工作要求,对已经结束学业并考试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扣发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但很多学生不了解政策规定,容易被一些老师、管理者的片面之词蒙蔽。尤其是个别高校的违规扣发行为,也给了这些人得以实施欺骗、要挟的空间。

  王云飞认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在这个受过高等教育群体中,发生这种违反道德、甚至违法的事情,对社会的影响更为恶劣。一旦发生“性骚扰”“性侵害”事件,必须要严肃调查,对涉事者必须给予严厉惩处。此外,需要反思的是,这类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校园权力寻租等问题。

  “一方面,某些教师利用手中学术权力,管理者利用手中行政权力,强迫学生就范。另一方面,某些学生因为物质化、功利化的需求,给这些手握权力者创造了机会。”王云飞说,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同时学生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律意识。

  为预防校园性骚扰事件的发生,教育界还有声音呼吁,制定禁止师生恋爱、发生性行为等规定,建立科学客观的学术评价体系和学生投诉举报受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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