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湖口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决定任命:
刘奇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袁晓同志为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周卫红同志为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沈小年同志为县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夏华斌同志为县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骆巧月同志为县人大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桑仙红同志为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海初同志为县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强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梅慧菊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晓庆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小匀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许剑松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秦明兴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谢云侠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周志波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周永锋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许剑波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陈文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腾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汤勇同志为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何青春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步安同志为县水务局局长;
杨水平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
吴林东同志为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张水凤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曹大勇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萍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孙浔波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航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刘凤君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汤国辉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同时免去:
赵勇萍同志县人大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益波同志县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晓初同志县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夏华斌同志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卫红同志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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