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湖口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决定任命:

  刘奇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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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晓同志为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周卫红同志为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沈小年同志为县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夏华斌同志为县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骆巧月同志为县人大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桑仙红同志为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海初同志为县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强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梅慧菊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晓庆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小匀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许剑松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秦明兴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谢云侠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周志波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周永锋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许剑波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陈文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腾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汤勇同志为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何青春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步安同志为县水务局局长;

  杨水平同志为县农业局局长;

  吴林东同志为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张水凤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曹大勇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萍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孙浔波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航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刘凤君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汤国辉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同时免去:

  赵勇萍同志县人大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益波同志县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晓初同志县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夏华斌同志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周卫红同志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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