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近日,信丰县人民法院对信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南县交通局原局长彭建忠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彭建忠先后利用其龙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及龙南县交通局局长的身份,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38.5万元,数额巨大。
信丰县检察院院提出的有期徒刑四年至四年半,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一审判处被告人彭建忠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据悉,2018年10月,赣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龙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建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赣州市纪委监委指定,接受信丰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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