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城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丰城市林业局原秀市林业站站长熊卫国“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8月22日,时任丰城市林业局秀市林业站站长熊卫国,为其私车加油350元并在秀市林业工作站工作经费中报销。2015年11月25日,熊卫国虚开3张燃油票据(200元/张)计600元在秀市林业工作站工作经费中入账报销,报销款用于其个人日常开支。2019年3月,熊卫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丰城市淘沙镇邓圩村党支部原书记邓小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5年,淘沙镇邓圩村党支部原书记邓小明召集村干部口头商议,连续两年违规设置发放项目,给村委会干部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淘沙镇邓圩村委会两年共违规发放奖金补贴135700元,其中邓小明个人共违规领取20560元。2018年12月,邓小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丰城市剑南街道庄前社区副主任兼会计熊正根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7年10月,剑南街道庄前社区副主任兼会计熊正根违规将社区干部4人共同参加居民喜宴时所送的600元礼金在社区账上报销。2019年6月,熊正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丰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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