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9号)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25日决定任命:
罗富杨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万凯的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25日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0号)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25日免去:
郭增华的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25日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1号)
抚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25日任命:
衷建军、潘小明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白洋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敏(女)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胡京华、高卫东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立军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仲学、尧文旺、杨武、何敬刚、周广平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黄彩文、黎维、吴畏、邹剑、陈若鹤、熊薇(女)、罗来象、林艳丽(女)、游国顺、邱峥峥、甘源、宋芳(女)、廖清鹏、程昌、武林、黄凯、董敏、赵磊、张伟群、黄雄宝、陈放、吴建玲(女)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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