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春市上高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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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心镇仇湖村党支部书记仇菊生不及时清退亲属建档立卡贫困户问题。仇菊生作为田心镇仇湖村党支部书记、扶贫第一书记,违反工作纪律,明知自己父母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在2017年开展建档立卡“七清四严”清查时,仍未将其清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致使二人违规享受新农合代缴费、贫困户医疗报销费等补贴437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仇菊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芦洲乡田背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志坚违规套取国家冬春救助资金和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3年期间,田背村先后采取虚报受灾村民名单和危房改造户名单等方式,违规套取国家冬春救助资金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65万元,用于村委会日常支出。时任田背村党支部书记黄志坚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黄志坚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黄志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芦洲乡原副乡长黄国华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新界埠镇洲上村原党支部书记谢讳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至2014年,谢讳担任洲上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明知自己父亲谢某某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违规审核通过其危房改造申请材料,使其获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2万元。对此,谢讳负有直接责任。同时,谢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谢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界埠镇规划办主任张三明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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