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近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
接受袁志坚辞去萍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此前,袁志坚已任江西警察学院院长。
决定免去:
袁志坚的萍乡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黎春源的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黄长林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娟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姚赛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易玉奇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彭竣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长林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娟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肖建生的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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