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广告

  近日,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

  接受袁志坚辞去萍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此前,袁志坚已任江西警察学院院长。

  决定免去:

  袁志坚的萍乡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黎春源的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黄长林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娟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姚赛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易玉奇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彭竣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长林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娟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肖建生的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