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原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周少兵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日前,经鹰潭市余江区监察委员会批准,余江区监委对余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原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周少兵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周少兵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伙同他人挪用企业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周少兵身为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以权谋私,亦官亦商,与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挪用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严重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挪用资金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余江区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周少兵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少兵简历:

  周少兵,男,汉族,1974年6月出生,鹰潭市余江区人,中专文化,非中共党员。

  1997年9月至1999年1月任高公寨乡司法所干部;

  1999年1月至2011年5月任余江县招商局干部;

  2011年5月至2013年9月任余江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干部;

  2013年9月至2016年9月任余江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

  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任余江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余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任余江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鹰潭市余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鹰潭市余江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来源:清风鹰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