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人大、江西政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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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新余市渝水区、浮梁县两地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如下:

  渝水区

  新余市渝水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决定:

  接受黄燎宇辞去渝水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渝水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决定任命伍思平为渝水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渝水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伍思平同志简历

  伍思平,男,汉族,江西新余人,1978年12月出生,1999年9月参加工作,201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新余市渝水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历任新余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科级纪检员、监察员,新余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新余市纪委市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负责人,新余市纪委市监委副县级室主任,新余市纪委市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主任。

  浮梁县

  浮梁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决定任命:

  应飞为浮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张金水、沈昆的浮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应飞同志简历

  应飞,男,汉族,江西鄱阳人,1981年5月出生,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浮梁县政府副县长。

  历任景德镇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副主任,昌南拓展区建设管理中心主任,昌南新区陶瓷科技创新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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