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巩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果,近日,南城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是:

  株良镇泷油村原党支部书记邱友林未正确履职造成集体利益受损问题。2004年7月8日,株良镇泷油村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不了解公益林相关政策的情况下与本村村民封福良签订了损害村集体利益的山林经营权合同。泷油村村民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山林经营权合同有失公允,村委会仍未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纠正,导致集体利益遭受损失。邱友林时任泷油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5月,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邱友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建昌镇尧家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三仂违规发展党员问题。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期间,尧家边村党支部在填写村民孙某林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关于“考察过程的表现”和“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时,未经孙某林入党培养人、入党介绍人王某清允许,黄三仂擅自指示村“两委”委员曾某花代替王某清填写,并代替签名,造成孙某林入党资料不实,建昌镇党委不认定孙某林党员身份。2021年5月,建昌镇纪委决定,给予黄三仂党内警告处分。

  上唐镇姑余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应龙违规套取环境整治项目款问题。2017年,王应龙在实施姑余村高速沿线环境整治清理垃圾项目中,与项目施工方老板口头商定,通过虚增小挖机工时的方式,从环境整治项目资金中套取3760元用于支付村委会其他开支。2021年5月,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应龙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作风漂浮,履行职责敷衍应付;有的乱作为,在入党资料上造假;有的违规套取环境整治项目款。这反映出在我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心缺失、工作不严不实。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主动对照检查,切实改进作风。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要敢抓敢管、动真碰硬,持续推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守住底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职责,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任务,特别是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严肃责任追究,不断推动我县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全力保障我县“提速进位、争创一流、三年倍增”大会战顺利进行。(南城县纪委县监委)

  来源:廉洁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