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抚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抚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是:

  黎川县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黄建国串通投标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黄建国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先后联系江西某建设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帮助他人以支付投标费用的方式,对多个工程项目串通投标。2021年4月,黄建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资溪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原二级主任科员孙和平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13年至2020年,孙和平在担任资溪县原环境保护局二级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介绍多家公司承揽环境影响评价、申报排污许可、建设工程项目等业务,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从中获利6.94万元。经查,孙和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孙和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乐安县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汤伟林违规“挂证”兼职取酬问题。2013年起,汤伟林通过南昌某中介公司,先后违规将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工程师职称等证书注册在江西省某建设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工程招投标等业务,“挂证”兼职并领取薪酬共计2.0778万元。2021年4月,汤伟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南城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原负责人彭安林乱作为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彭安林在担任南城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负责人期间,未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使用自行印制的代收税款票据,违规收取生猪屠宰税共计54.279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及个人开支。2021年7月,彭安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抚州市纪委市监委)